实验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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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4-11-11

1、生物系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要根据学校及系的总体发展规划,结合我系的具体情况制定,计划分短、中、长期三类。

2、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实验过程做好"三废"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保护校园环境。

3、以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为前提,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内部实行统一调配,达到资源共享的最大效果。

4、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负有维护和保养的责任。仪器使用后,应检查是否完好,保持整洁并加防尘罩或交还库房。

5、仪器使用前,实验教师应熟悉掌握其原理性能。使用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排除故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无法解决应立即报请系处理。

6、实验技术人员应配合实验教师对各项实验所需要的仪器(使用时间),试剂、材料(使用量)作好记录卡。并在期末书面报告该实验室常规配备的仪器的完好情况,并根据实验工作单及时开出下学期需增添的仪器、试剂、材料的申购单,连同本学期的记录卡等资料,上交实验室。

7、对大型精密仪器,大功率仪器,应设立专岗,专人管理、维护和使用,并作好记录,登记每次的使用时间,使用情况,使用人员等。

8、实验室由该门课的实验教师,协同实验技术人员共同管理,并对常规配备的仪器登记入账。未经本实验室人员许可,其他人不得擅自进入;若需动用其仪器、设备,借用者要事先联系。因工作变动而离开该实验室的,应将账本、门柜钥匙移交接任人。物品遗失应按规定如数赔偿。

9、实验技术人员应注意节约。配制试剂、溶液时,不得以高纯级代替低纯级使用,在保证实验现象明显,不影响测定准确的情况下,尽可能利用低值代用药品。

10、尽力支持、鼓励教师进行教学科研活动。对所需的仪器、药品,应单独开出计划,并建立单列采购使用制度;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在教学实践中有新的设想和改进,实验室应提供方便,协助解决。

11、学年末要进行评比,以评促建,表彰先进。对实验人员因违章失职和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应进行教育和必要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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