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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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与宁德师范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方案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1-09-03

(专业代码:0860)

目标

生物与医药硕士主要培养具有生物与医药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意识,掌握解决生物与医药工程、食品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能够从事生物与医药工程、食品工程领域科技创新与技术开发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技术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与应用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基本要求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掌握生物与医药领域相应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相关的生产环节与管理,熟悉生物与医药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职业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

3.能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专业领域实际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4.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研究方向

生物工程领域((生物技术与工程、禁毒技术与毒物鉴定)

食品工程领域(海洋资源开发与食品工程)

及学年限

攻读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为3年,第1年在福建农林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2-3年在宁德师范学院完成毕业论文。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的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 5年。

对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符合申请答辩要求的研究生,经过福建农林大学和宁德师范学院规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相关最新文件执行。

方式

1.采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

2.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为培养的三个主要环节。采取校内课程学习与校外实践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可以在实习单位或实践现场完成。

3.实行双导师制,第一导师为宁德师范学院教师,第二导师为福建农林大学教师,选聘校外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和行业专家作为校外导师,鼓励校外导师充分发挥其职业优势,积极参与课程教学、实践过程和论文指导等环节的工作。

设置要求

1.课程设置

生物与医药硕士生物工程领域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要考虑到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生物与医药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要求。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包括公共课程、基础理论类课程、专业技能类课程、选修课程和必修环节。课程共26学分,其中公共课程 5学分、基础理论类课程 10学分、专业技能类课程6学分、必修课程4学分,选修课程至少 1学分。此外,专业实践 6学分,计入总学分。

生物与医药硕士食品工程领域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要考虑到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食品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要求。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包括公共课程、专业学位课程、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必修环节。总学分不得少于32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6学分,包括公共课程6学分、专业学位课程8学分、必修课程8学分、选修课程至少4学分;另外,实践教学6分。

2.专业实践

1生物与医药硕士生物工程领域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生物与医药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的培养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生物与医药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要求在读期间至少应有6个月以上的工程实习实践,进入福建农林大学或宁德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建立的生产实习基地或者学校的中试车间学习和掌握工程技术。研究生要提交专业实践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向学院提交实习总结。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 1年。所聘请的校外导师,应来自企业和研究所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

2生物与医药硕士食品工程领域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生物与医药硕士食品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的必修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食品工程专业实践是食品工程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实践教学2分、分段实践教学4分。

1专业实践时间要求

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全日制生物与医药硕士(食品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有6个月以上的食品工程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食品工程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进入福建农林大学或宁德师范学院校企合作建立的生产实习基地或者学校的中试车间学习和掌握食品工程技术。

2)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

食品学院要保障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结合专业特色建立多种形式的专业实践基地,实现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的有机结合,推进生物与医药硕士(食品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

3)实践环节全程监控

要确保实践质量,对生物与医药硕士(食品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食品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自身专业特点,设计相应的专业实践内容、考核环节、考核办法。

研究生要提交专业实践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向学院提交实习总结,所得6学分纳入总学分。

3.补修课

跨门类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生物与医药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补修 2门本学科本科生必修课。补修为必修环节,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中。补修课程考试成绩 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中期考核。补修课不计学分。

生物工程领域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见附表一,食品工程领域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见附表二。


论文

1.学位论文选题

1生物与医药硕士生物工程领域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要求: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包括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生产关键任务和生产技术管理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方面的课题)

2)生物与医药硕士食品工程领域论文选题

生物与医药硕士食品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尽早确定研究课题,尽早开展科学研究,一般应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初完成论文选题。生物与医药硕士食品工程领域专业学位论文课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有明确的生产技术背景和应用价值,可涉及食品工程领域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过程、新技术、新装备、新软件或新材料的研制、开发、放大、设计与优化。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也可以是某一个大项目中的子项目。论文所涉及的课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论文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与一定的创新性,可以从以下方面选取:

1)食品企业的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2)食品工艺、工程优化;

3)食品工程新产品、新工艺、新过程、新技术、新装备或新材料的研制与开发;

4)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食品先进技术项目或装备;

5)食品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与可行性研究;

6)食品工程设计与实施;

7)食品工程应用基础性研究。

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进行,要求文献阅读量在60篇以上(近3年的文献不少于50%),其中外文文献应占30%以上,并撰写专业文献综述。对所要开展的论文研究的内容、背景、最新进展及将要解决的问题等有清楚的了解。开题报告按时完成后,由福建农林大学和宁德师范学院有关导师与企业导师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工作。

3.论文评审与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工作参照学校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须有 3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自己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须不少于5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双导师原则上不参加)。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校外相关领域专家参加。

与学授予

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达到福建农林大学和宁德师范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为了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水平,促进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福建省一流学科(高峰学科)和宁德师范学院硕士点建设,生物与医药硕士食品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论文

1)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以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在正式CN刊物发表论文1篇;鼓励硕士研究生以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2)硕士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硕士学位论文的内容相关。

3)发表的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须为第一作者,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为通讯作者(或指导教师小组成员为通讯作者,且导师为作者之一)。

2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并进入专利实审阶段。

1)以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并进入专利实审阶段。

2)硕士研究生的申请的国家发明专利必须与硕士学位论文的内容相关。

3、参加省级(A)及以上大学生大赛获奖

1)以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大赛获一等奖或金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或银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或铜奖(排名前二)。

或者(2)以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硕士研究生参加省级大学生大赛(A类)获一等奖或金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或银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或铜奖(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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