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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系大型精密贵重仪器使用和管理办法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5-07-07

     1、范围

①价格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单台仪器设备;

   ②单台价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10万元的仪器设备;

   ③单台不足10万元,但属于教育部门明确规定为精密、稀缺的贵重仪器设备。

2、使用、维护、保养

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协作共用”和“专管共用”,管好、用好大型仪器设备是受托单位和个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①大型精密贵重仪器指定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按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出厂的技术资料,从购置报告到报废整个过程中的签领、使用、维护、修理及检验等记录的资料,使之成为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

   ③维护、保养工作内容按仪器的说明书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应填写工作记录、签名负责。

   ④大型精密贵重仪器一般只限老师使用,使用前必须填写“仪器使用登记表”,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

   ⑤使用中出现仪器故障 应立即停止使用,填写故障现象,初步分析故障原因,及时上报情况。由系主任召集人员、专家会诊,分析故障,决定处理办法和意见。

   ⑥未经讨论决定,使用人员不得私自拆机排除故障或修理。拆机维修,维修人员应认真仔细填写记录。

⑦正常使用,应填写“仪器使用登记表”,如实反映使用时间,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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